近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印發通知,部署自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在全國集中開展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結合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部署要求,健全完善高層建筑火災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堅決防范遏制群死群傷重特大火災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此次整治的范圍為火災風險較高的既有老舊高層商住混合體、老舊高層住宅、超高層建筑、高層公共建筑等4類重點對象,要求各地采取組織分類評估、嚴格問題整改、規范核查校驗、強化自主管理、注重技防物防、加強培訓宣傳、做足應急準備等7項措施,重點整治共性突出風險,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舊高層商住混合體、老舊高層住宅突出風險,超高層建筑、高層公共建筑突出風險等3類情形。各地可以結合本地高層建筑火災風險特點,細化整治重點、拓展整治范圍。
通知要求,各地安全生產委員會結合本地區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任務特點,明確工信、公安、民政、住建、商務、市場監管、電力管理、燃氣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資源等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的工作職責,其他部門和中央企業負責做好本系統、本行業所屬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細化完善專項整治方案,納入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重點內容,加強組織領導和指揮調度;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高層建筑許可審批、物業管理、燃氣安全、電氣安全、消防安全、應急處置等工作;納入日常督導檢查內容,加強過程監督和責任追究;堅持源頭管控、群防群治,建立健全高層建筑信息共享、會商研判、聯合查處等全鏈條監管工作機制;及時修訂地方性法規或有關標準,組織開展標準化建設,不斷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據了解,我國已成為世界上高層建筑數量最多和增長最快的國家。在消防安全方面,高層建筑外墻敷設大量保溫、裝飾材料,內部電梯井、電纜井、風道等各類豎向管線和井道密布,如未按消防技術標準進行防火分隔,一旦起火,容易產生“煙囪效應”,形成立體燃燒,易造成群死群傷或重特大涉險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