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住房 物業費始終是難以繞開的話題 那么 哪些情況可以拒交物業費? 物業的某些行為真的合法嗎? 一起來看看吧!
房子沒入住要交物業費嗎? 法官說: 小區的物業服務費主要是公共性服務收費,包括公共設備、設施的日常運行、維修和保養,綠化管理、保安、保潔等,無論業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應當繳納相應物業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第一款: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房屋質量問題導致漏水 可以不交物業費嗎? 法官說: 開發商作為房屋的開發銷售方,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屬于房屋質量問題的漏水、滲水問題,與物業服務不是同一法律關系,業主應追究開發商的賠償責任,故不能以此為由拒繳物業費。 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不滿意 能拒交物業費嗎? 法官說: 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因為物業服務是針對全體業主和整體區域的各個方面提供的,具有公共性和整體性,涉及全體業主和整個小區的公共利益,在效用上具有不可分割性和依賴性,業主若認為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物業服務存在局部瑕疵而拒交物業費(如部分垃圾沒有及時清理、公共區域照明燈損壞等),這樣的做法會導致業主的個人收益遠遠小于給物業公司和多數業主造成的損害,因此不能以物業服務存在局部瑕疵為由拒交物業費。 但是,如果物業服務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安全保障明顯不到位等重大瑕疵的,物業費可以適當減免;因物業服務瑕疵導致的損失,業主可以要求物業進行賠償。比如:小區門禁損壞后物業未及時修復,未設保安室,亦無保安巡查,或雖有錄像監控但監控損壞缺失等原因,導致業主財物被偷竊的,可以認為物業在業主安全保障方面明顯管理不到位,為重大瑕疵,可以減免物業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沒交物業費 物業停水停電,合法嗎? 法官說: 法條鏈接:
物業擅自對外出租地面停車位 導致業主無法停車,合法嗎? 法官說: 法條鏈接:
小區內違規停放的電瓶車自燃 業主遭受損失 物業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嗎? 法官說: 法條鏈接:
物業發的《用戶手冊》約定 “業主違反手冊規定, 物業公司有權罰款”,合法嗎? 法官說:
買了二手房 原業主欠繳的物業費該我付嗎? 法官說: 文章內容來源:寧波市鄞州區法院、江西法院。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