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口聚集的城市,物管服務猶如小區的控制核心,幫居民處理各種生活難題,因此在城鎮化高度普及的今天,物管行業迎來了發展的美好時代。然而,就在物管企業增多的同時,業主與物管的矛盾也開始增多,因此樹立正確的物管服務消費觀成為了當務之急。近日,我們對此進行了采訪。
現實:物業管理矛盾普遍
河東大道附近某小區是出了名的“問題小區”,由于物業管理公司缺少負責人,該小區內的垃圾經常沒有人清理,導致處處垃圾成堆。同時,該小區里的電梯也經常發生故障,每次出問題過了幾十天都沒人來修理。一位業主表示,基礎設施維護需要資金,物管企業或許存在掣肘,但是物管工作人員在人員進出、車輛停放等方面也不肯花心思管理,這著實讓他們生氣。由于小區問題增多,越來越多的業主都不愿意交物業管理費,最終造成惡性循環。
其實物業管理的問題并非個例,在建設中路附近一個小區,業主們也遇到了煩心事。據了解,該小區有兩臺電梯停運,造成90多戶業主天天爬樓進出,而小區的垃圾也長時間沒人清掃,物業管理比較混亂。我們在采訪中發現,很多市民對自己小區物管都不滿意,而問題主要集中在基礎設施維護不及時、公共設施不全、安保系統不嚴、環境衛生狀況差等問題上。
作為物管服務的消費者,住戶與物管企業其實是交易雙方,因此物管矛盾中也有消費者的責任,而這一點往往容易被人忽略。一小區物管企業工作人員向我們訴苦,物管經費是一筆很大的開銷,好的服務是建立在一定物質的基礎上,但是他們小區有些業主經常以各種理由拒繳物業管理費,例如有的業主因為沒有住進小區,有的因為房子漏水,還有的因為未簽物管合同等。因此,每次到了繳物管費的時候,他們就要想各種辦法催促居民繳納物業管理費。
對策:理性對待各自義務與職責
市房產管理局物業管理科工作人員介紹,如果物管不管事,那么業主完全可以通過正規渠道進行維權,找物業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過來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外,業主們如果對現有物管不滿意,可以通過業委會罷免,重新聘請新物管。
市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提醒市民注意,我市的物管公司都劃分了星級服務標準,所以業主們想要維權,首先就要確定自己小區的物管公司是提供的幾星級服務標準。每個物管公司都有責任將提供的服務標準在小區內公示,業主們可以對照標準來核實物管是否管事。當然,衛生、綠化、水電、電梯等方面的維護工作都是物管應盡的職責,如果發現這方面的問題,業主們可以找物管解決。而違章搭建、治安事件、消防設施等等,必須要職能部門介入才能夠得到解決。
針對物管矛盾,多位市人大代表在今年“兩會”期間建議,我市應該盡快完善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讓業主和物管公司都能“有法可依”,從而厘清開發商、物管公司、業主之間的權責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