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僥幸飛線充電?危險!
沒錯,就是飛線充電。因飛線充電而引發火災的慘劇近來有增加的趨勢。那么因業主或租戶飛線充電引發火災并造成嚴重后果,該負責的業主,還是租戶呢?近日,經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檢察院公訴,吳興區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和消防責任事故罪,分別判處電動車當事人胡某和房東強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和一年九個月。2017年的11月20號,浙江湖州市吳興區大港村一民房突然著火,導致兩人死亡。事后調查火災起因為一名租客將電動車停在樓梯間,違規充電造成。經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以來,被告人強某將自建房出租。在此期間,公安、消防和當地政府多次對強某的出租房進行消防檢查,發現存在較多消防安全問題,特別是在2017年11月15日向其發放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拆除私接電線,租房內充電的電動自行車一律停到租房外面。強某簽收通知書后依舊我行我素,對存在的隱患視而不見,不配合整改,終于在事隔5天后釀成大禍。被告人胡某因過失引發火災,情節較輕,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被告人強某作為直接責任人員,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造成2人死亡的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消防責任事故罪。火災發生后,經調解,胡某、強某賠償遇難人員家屬116.2萬元。?聲明:此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公眾號后臺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