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電瓶車停在單元樓下失竊了
大部分人的第一反應可能都會去小區物業調監控查看
但如果小區的監控設備壞了或是停車位置是監控盲區
種種情況導致監控沒有記錄讓業主、警方難以找到小偷
那么,這種情況下失竊物業公司需不需要承擔責任
業主車被偷,監控沒拍到
最近,家住綠地中央廣場四期的成先生在“家門口”丟了自行車,他去小區物業公司要求調取監控錄像,卻被告知無法調取。
“總想著靠近樓下單元門應該是有監控的,一般小偷肯定都不敢肆意偷盜了,沒想到我們單元門門口的監控居然壞了。我去物業公司辦公室看了,當時只能看到4號樓和6號樓樓下的監控?!背上壬f,自己剛買的新款山地自行車,售價是2880元,再加上買來后又加裝了一些附屬設施,一部自行車花了3000元,在家門口丟了,讓人很是心疼。
監控壞了還是有死角,雙方有爭議
監控沒有調取到,沒法判定丟車的時間、難以鎖定偷車的人,這讓成先生找回車子的希望變得很渺茫。成先生認為,正是因為小區監控都壞了,才導致偷盜現象出現。而維護好小區監控設備,物業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監控都是正常的,也許偷車的人就不敢偷盜了?!?/p>
昨天,記者聯系了服務該小區的盛全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業主來調監控,我們也積極配合他找車了,小區里是有監控的,只是業主丟車的位置是監控死角,沒有被拍到,所以我們沒法提供監控視頻?!?br/>
物業公司客服人員告訴記者,該事件正在協商處理中。
而成先生之后則向記者表示,自己停車的位置就在單元樓的樓下,是物業公司認可的業主集中停放自行車、電瓶車的地方,自己停車的位置并不是犄角旮旯,也不存在亂停亂放,這個區域根本就不應該是監控的死角。物業之所以不能提供監控視頻,就是因為監控壞了。
律師:監控是壞還是沒有,責任認定大不同
昨天上午,記者聯系了展翔律師事務所的陳宗瀛律師。陳律師介紹,業主和物業公司雙方有爭議的點,恰恰就是判定責任的關鍵點。
如果如業主所說,小區里的監控大部分已經壞了,是因為設備故障沒有拍到視頻,那么毫無疑問,物業公司需要承擔主要責任,因為物業公司的主要工作職責之一就是要維護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轉,一旦發現故障要及時維修、申報,保障這些重要公共設施正常運轉。
如果是如物業公司所說,小區里一直有監控,只是成先生丟車的位置恰好位于監控攝像頭的拍攝盲區,那么物業公司就不會被追責。成先生要去找的是制訂、批準小區監控方案的一方。
比如,新小區的監控如果由開發商直接移交給物業,小區監控的布設方案是由開發商制定實施的,成先生提取不到監控視頻是因為開發商當時制訂方案有疏漏,他應向開發商追責。
如果是老小區,小區監控設備已經動用公共維修基金重新布設,且布設方案是由業委會同意,如果是這種情況下出現了監控死角,那么成先生可以向業委會追責。
住建局:物業存在失職行為才需承擔責任
記者聯系了市住建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該條例可知,物業管理公司的保安措施是否達到職業所要求的標準是判斷其是否承擔責任的關鍵。
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人身財產安全保護責任是有限的,只要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義務且不存在失職情形,業主家中財產失竊并不能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物業管理公司有明顯的失職情形,且這種失職與業主家中被盜存在一定因果關系,則物業管理公司很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對于物業管理公司是否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義務且不存在失職情形的判斷,則要根據業主或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以及業主公約、住戶手冊等規則,依據具體的案件情況進行綜合判定。
如果業主家中財物被盜,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員疏于履行職務,沒有對來訪的人員進行登記,監控錄像沒有監錄,門衛也沒有發現,說明物業管理公司在人防和技防方面都沒有盡到責任,因此被盜的業主可以向物業管理公司主張權利,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承擔一定的經濟損失。
來源:物業管理圈(以上內容為整理轉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