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車道管理:保障消防車道設置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并保持暢通,保障消防車作業場地不被占用。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0m(注意,小區地面進出口設置的道閘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整改)。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
要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于疏散走道、樓梯間內堆物要告知清理,拒不清理的可上報消防救援機構處理,也可直接訴至法院。
3、消防設施管理:
確保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最不利點壓力符合設計要求,室外地下管網老化要及時更換維修。
自動報警設備要確保設備處于伺機工作狀態,報警設備防塵罩要摘除,每年要對設備報警位置、報警性能進行測試,確保能及時報警。
定期對疏散標志燈、應急照明燈具進行放電維護,確保電池應急供電時間符合設計要求,損壞燈具要及時更換。
樓梯間常閉式防火門要保持常閉,順位器、閉門器無丟失損壞。
地下室及商業區設置的防排煙設施要按照消防設計布局進行全面檢查,管道封堵不嚴的要進行封堵,確保排煙性能。
其他消防設施按標準進行維護,確保消防設施性能。
自身不具備維護能力的,要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單位進行維護保養。
消防設施不能正常使用,小區發生火災,開發商、物業要承擔賠償責任。
4、電纜井、管道井管理:
上下層縫隙,與本層周邊縫隙要使用防火封堵材料進行封堵,內部弱電及智能化設備供電線路敷設要規范、穿阻燃管,不要私拉亂接電線,電線要使用阻燃國標線材,專業電工敷設;電纜井、管道井內不要堆放可燃物品,門要上鎖,防止被其他人堆積可燃物。
5、外墻外保溫部位、屋面、及一層公共區域管理:
設有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在主入口及周邊相關顯著位置,設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標示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防火要求。外墻外保溫系統施工時,采取必要的防火隔離以及限制住人和使用的措施,確保建筑內人員安全。禁止在其建筑內及周邊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在其外墻周圍堆放可燃物(首層、裙房屋面、頂層屋面可燃物都要及時清理)。與外墻和屋頂相貼鄰的豎井、凹槽、平臺等,不應堆放可燃物。對于使用難燃外墻外保溫材料或者采用與基層墻體、裝飾層之間有空腔的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高層民用建筑,禁止在其外墻動火用電。火源、熱源等火災危險源與外墻、屋頂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并應加強對火源、熱源的管理。外墻及屋面設置的電氣設備及線路(景觀燈、發光字、招牌)要定期檢查。值班人員熟練操作消防設施,熟悉應急預案內容及小區內部布局。處置火情時要做好個人防護,避免吸入火災煙氣,中毒窒息而亡。8、及時勸阻違建行為,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物業服務單位自身也不能進行違建。9、加強電動車充電樁建設、勸阻電動車進樓行為(電梯可加裝AI攝像機與梯控裝置聯動),不聽勸阻者、向消防救援機構進行舉報;電動汽車充電樁的設置要符合《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準》 GB/T 51313-2018要求。
提醒居民注意用火、用電、用氣、酒精使用等方面消防安全,提高居民自身防范意識;日常要做到“三清”“三關”防范火災。引導居民安裝獨立式感煙型火災探測器,用于居民自家火情預警,提高居民發現初起火災的能力。提醒居民戶內失火及時報火警:撥打119報火警、按下樓層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報火警、撥打物業消防控制室報火警(消防控制室電話要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