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裝修房屋時,是否應當與物業公司簽訂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業主史女士購買了一套房屋,準備近期裝修。但聽鄰居說,裝修需要跟物業公司簽訂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并需繳納200元的裝修垃圾清理費和1000元的裝修保證金。史女士認為物業公司的這種要求不合理,便決定直接裝修,不跟物業公司簽協議。
裝修開始的第二天,物業公司巡查時發現了業主史女士正在裝修,但并未與其簽訂裝修管理協議。于是,物業公司與史女士交涉,要求史女士到物業中心辦理備案,并簽訂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史女士稱:“裝修屬于個人的事情,現在你們公司也已經知道我裝修了,沒必要再到物業管理中心進行簽協議備案。你們要求簽協議不就是想要錢嗎?我的裝修垃圾自已清運,不用你們清運?!?/span>本案中,史女士是否可以不與物業公司簽訂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按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的規定,在住宅室內裝修工程開工前,業主應當向物業公司申報登記。因為裝飾裝修管理屬于一項重要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物業公司需要告知業主在裝修過程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雙方還要就史女士提到的垃圾清運等事項講行約定。理論上,業主可自行清理裝修垃圾,因此無須向物業公司交納垃圾清運費。但是,業主自行清運裝修垃圾并不現實,尤其在大城市,都要定點投放到垃圾收集點,業主并不知悉將建筑垃圾投放何處。因此實踐中發現,承諾自行清運建筑垃圾的業主,經常直接把垃圾倒進小區的生活垃圾桶。而按照《環保法》的規定生活垃圾與裝修垃圾應當分開。即便業主具備自行清運建筑垃圾的條件,也應當與物業公司簽訂裝修管理協議,將相關問題及違約責任約定清楚。從內容上看,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一般包括:裝修工程內容、工程期限、允許施工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住宅外立面設施以及防盜窗的安裝要求、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等。裝修押金是業主交給物業公司的金錢擔保,在業主履行裝修管理協議后,即業主裝修符合協議約定,并未存在改承重墻等禁止行為時,物業公司應將押金返還業主。?聲明:此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公眾號后臺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