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發布
《關于規范電動車
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
措施更嚴厲
授權
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和組織
對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
有權
制止、組織清理和報告
《通告》要求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1、嚴禁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
2、盡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
3、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在公安部下發的《通告》中,除了對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做出規定外,還對落實停放充電管理責任及違法通知規定行為的處罰等做出了相關規定:
落實停放充電管理責任
對于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住宅小區、樓院,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
對管理區域內電動車停放、充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
對于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指導幫助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有條件的住宅小區、樓院,應當結合實際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場所。
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對住宅小區、樓院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并組織清理;
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
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民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電動車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時,要及時撥打“96119”舉報電話或者通過有效途徑,向公安機關舉報。
小區各位電動車主
千萬不要在樓梯間、過道
違規停放電動車
更不要隨便充電!
不要因為圖一時方便
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后悔都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