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遠物業】現在關于房屋質量的糾紛越來越多,房子一旦出現質量問題,開發商和物業又相互推脫責任。這實際上涉及到開發商的保修責任。
由于沒有明確的物業移交事項,很多小區在物業設施出現問題時,常常出現建設單位與物業公司推諉扯皮的情況。這種情況在將來會有所改變?!稘鲜行陆ㄉ唐纷》课飿I承接查驗實施細則》本月起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商品房交付前必須進行物業承接查驗,明確了物業公司與開發商在小區共用設施、共用部位等方面的責任。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移交時,要求資料齊全、質量合格、功能齊全。
據悉,新建商品住房物業承接查驗(以下簡稱物業承接查驗),是指在承接新建商品住房物業之前,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驗收的活動。
《實施細則》規定,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對其交付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配置標準進行約定。在房地產開發項目綜合驗收備案后3個月內,建設單位應當與所選定的物業服務企業完成物業承接查驗。這些資料包括竣工驗收圖紙、公用設施清單、水力發電等批準使用文件、物業質量保證書及物業使用說明書等。主要檢查公用設施設備的出廠、安裝、檢驗及使用等合格證明文件。
施工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現場查驗結束后,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該協議作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階段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可根據開發進度,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房地產進行分期驗收。建筑施工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在承接最后一期物業時,應當辦理物業項目整體移交手續。
房地產承接查驗是一項硬性規定,《實施細則》強調,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規定履行承接查驗義務的,由房地產所在地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作為不良行為記錄并通報。建筑施工企業不移交有關資料進行承接查驗的,物業所在地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作為不良經營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并按照《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窘襁h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