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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業主遇到問題,首先想到的是通過拒交或拖欠物業費來表達不滿,在業主心中可能會出現這樣一種想法:
物業服務無法讓我滿意,我就不配合你。可是到最后問題解決了嗎?很顯然沒有,反而是激化了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而有的業主雖與物業相處融洽,可交費意識淡薄,總表示“物業費我會交的,今天沒帶錢,下次吧。”
物業管理是針對小區業主的一種契約有償服務,但一部分業主為什么不愿繳納物業費?
產生以上類似情況,這都是因為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住戶提供的服務是有償服務,而一小部分業主卻并不理解。特別是在一些物業費低以及收費率低的小區,調價困難,物業入不敷出,只能降低服務標準,這樣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
說到“拖欠農民工工資”,人們往往群情激憤。近年來,“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甚至被稱為“社會毒瘤”而寫入法律。一時間,多部委聯動、各地建立保證金制度、清欠不力的地區啟動官員問責……
然而說到“拖欠物業費”,人們卻往往會說“情況比較復雜”、“難以一概而論”,似乎“社會公平正義”在這里合情合理地拐了彎。
事實上,付出勞動就應獲得報酬,享受服務就應支付費用,同一個道理在兩件事中別無二致。
物業費收繳率低,如何保障物業服務水平?
表面看是業主對服務不滿的極端表現,但事實上卻殺傷力巨大。
一方面,物業公司不僅有運營成本,亦有人力成本,如果惡意拖欠物業費的現象持續,往往會傷及物業公司和員工的積極性,使得物業服務水平每況愈下,物業服務難以為繼,使得小區的安全、衛生及品質等方面隱患重重,甚至無奈撤場,小區陷入無人管理的困境。
另一方面,惡意拖欠物業費的業主,還侵蝕了誠信業主的權益。業主在共同繳納物業費的基礎上平等享受服務和權益,這是社區公平的題中之義。同樣的物業費,有人繳納有人拖欠,卻共同享受服務,這對于誠信業主而言是不公平的。
不繳納物業費敗訴將進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最高法院出臺相關司法解釋建立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被整合至被執行人的信用檔案中,并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提供,供有關單位在貸款等業務審核中予以衡量考慮。
1、唯一住房法院可拍賣
今后,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逃避法院執行的理由。舉例,被執行人50歲,其子25歲且有房產,即便被執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執行。
案例分析:江蘇宿遷市沭陽的劉某某因涉及民間借貸糾紛,他的唯一住房被法院拍賣了81萬多元,考慮到他今后的家庭生活必需,法院從拍賣款中支付給他5萬元,相當于當地6年左右的租房費用。
2、查封、凍結支付寶賬戶
之前由于法律法規更新的滯后,很多把錢存到支付寶、微信等網絡支付賬戶中,然后以銀行卡中沒有錢為由來拒絕被執行,以此來躲避追債。
現在,支付寶、移動支付、微信支付等網絡虛擬交易賬戶中的資金,也屬于法院可執行的被執行人財產范圍。成了失信被執行人,以后網上訂旅游住房、買保險、租房、相親等等,都會受限。
3、一鍵網上凍結、劃扣財產
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機構將通過網絡方式發送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數據和電子回執。
今后,執行法官足不出戶,鼠標一點就能對被執行人在全國40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金融財產查得到、凍得住、扣得了。
4、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步芝麻信用,網購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接入芝麻信用的相關平臺將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
芝麻信用會同淘寶、天貓等各應用平臺,在消費金融、螞蟻小貸、信用卡、酒店、租房、租車等場景,通過網絡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
5、不得擔任老板、董事、監事、高管
從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范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6、禁止高消費
失信被執行人不能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任性地消費;想買房子、裝修房子也不允許;想去旅游、度假也不行!
7、出行受限
失信被執行人名下的車出行也將受到限制,進出高速路收費站將被暫扣,由高速執法移交法院處理。
失信被執行人買不了飛機票;買不了車軟臥和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坐不了高鐵和動車一等座;買不了代步私家車……
8、子女求學受限
“法官,學校說我在法院有案件未解決,不讓我孩子報名。”日前,被執行人高某著急地來到法院反映,其孩子無法報名某私立學校。原來,施某與高某因為合同糾紛訴至石獅法院。經法院組織調解,高某應分兩期支付施某土地轉讓款27萬元。
因高某未按調解協議履行,施某于2014年8月14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高某未到法院履行付款義務也未申報財產,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因高某為孩子報名的學校系高收費私立學校,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禁止的高消費之一,因此學校拒絕高某為其孩子辦理入學手續。
9、限制金融活動,貸款批不下來
1月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牽頭,人民銀行、中央組織部等44家單位聯合簽署的《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對外發布。備忘錄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炒股、出境及購買不動產等。
10、養老金可直接劃扣
養老金應當視為失信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于其責任財產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
11、老賴最高判7年
2020年12月26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聰明的業主從來不拖欠物業費,
為啥?
1、經費到位情況與服務質量正相關
物業費收繳率越高,小區的經費也就越充足,物業服務質量也跟著提升,小區的設施設備也得到了更好的維護。
2、好的服務質量帶來小區房屋增值
物業費水平高低和收繳率的高低都會直接影響服務質量,從而進一步影響房屋保值增值。
小區的物業服務也是一件商品,但這個商品與我們正常購買的商品又不相同。物業的服務要全體業主決定使用,而針對物業服務,業主也通常會有三種不同的態度,一種是需要好的物業服務;一種是認為不需要物業服務;另一種則介于兩者之間,認為無所謂。
在這樣的情況下,有的業主就不樂意繳物業費了。而最終的結果就是,物業入不敷出,只能無奈撤離。
每年的入不敷出是物業撤離小區的最主要原因。不少業主不繳費且收費標準一直偏低,令物業企業無以為繼,如果業主不想繳費,最終的結果就是物業入不敷出,物業只能選擇降低服務標準或者撤離。
而在無物業的情況下,小區的居住環境和小區秩序就只能是“臟、亂、差”,這樣其實最終損害的是全體小區業主的合法權益。
總而言之
物業管理并不是
“我管理,你交錢”那么簡單的事情
而是需要建立起互相尊重
平等互利的“人與人”的關系
無論是物業公司還是業主
一定要冷靜客觀,換位思考
為了美好家園的和諧
互相包容,密切關系
共同為創建和諧家園和文明小區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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