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業管理日常工作當中
會遇到很多的問題,
有時會出現業主未鎖門的情況,
此時我們該怎么辦呢?
1、在巡查時發現有住戶未鎖單元門的情況,須立即給予確認。
2、巡查人員應首先確認住戶的單元門鎖有否遭到損毀和破壞,再確認住戶單元內有無人在家。除遇可疑情況外,確認過程中嚴禁巡查人員進入住戶單元內查詢。
3、在確認后立即報告當值領班安排人員攜帶鎖具或封條和《住戶未鎖門情況確認書》到現場,將住戶未鎖閉之單元門鎖閉或貼封,并當場填寫《確認書》。
4、當值班長在監督履行完鎖門程序后,將填寫過的《確認書》收存于當值記錄本內并通知客戶服務部,《確認書》留待交班時清楚明了的交接,避免遺誤。
5、當值人員在接到要求開啟被鎖閉或貼封的單元門后,須持開啟單元的《確認書》和鑰匙迅速前往;應在接到通知后五分鐘內到達。
6、當值人員在開啟單元門時,務必先確認要求開啟單元門人的身份(出示《出入證》或本人身份證),請住戶對開啟單元內的物品給予確認,如無任何問題就請住戶在《確認書》上簽名或蓋章。
7、如果發現住戶單元門鎖被損毀或遭破壞及住戶報稱單元內有物品損毀或丟失,須立即保護好現場,禁止無關人員出入;并按照《緊急意外情況處置程序》上報部門經理。
8、部門經理在接到報告后,連同客服經理迅速趕到事發現場組織調查,并與住戶緊急聯系,同時將了解到的情況上報總經理。
9、巡查人員在處理上述事件時,應注意自身的安全保護,在需要時可打"110"報警。如有警方人員到達現場,由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現場內配合警方的工作,事后向總經理寫出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