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規劃涉及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公辦養老機構數量、“子女網上下單、老人體驗服務”的生活服務新業態、規劃布局10個左右高水平的銀發經濟產業園區等多方面內容。
核心內容梳理
===主要目標===
↓↓↓ 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 落實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適時適度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 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促進和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 逐步實現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擴大老年人慢性病用藥報銷范圍,將更多慢性病用藥納入集中帶量采購。 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群起步,重點解決重度失能人員基本護理保障需求。 參加長期護理保險的職工籌資以單位和個人繳費為主,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水平相適應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 公辦養老機構重點為經濟困難的空巢、留守、失能、殘疾、高齡老年人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以下統稱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服務。 鼓勵地方探索解決無監護人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難的問題。 支持1000個左右公辦養老機構增加護理型床位。 培育一批以照護為主業、輻射社區周邊、兼顧上門服務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 支持物業企業發揮貼近住戶的優勢,與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合作提供居家養老服務。 到2025年,鄉鎮(街道)層面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有率達到60%,與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功能互補,共同構建“一刻鐘”居家養老服務圈。 引導地方對普通型床位和護理型床位實行差異化補助,到2025年,全國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 探索將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改制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或拓展為連鎖服務機構。 各地要嚴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社區養老服務設施。 開展城鎮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專項治理,全面清查2014年以來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區配套情況,定期進行全國通報,2025年前完成整改。 支持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開辟空間用于養老服務。 各地要結合實際,綜合考慮企業建設運營成本、政策支持情況、消費者承受能力等因素,推動普惠養老服務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價格水平顯著低于當地同等服務水平的市場化養老服務機構。 綜合利用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和閑置房屋等資源,打造一批食材可溯、安全衛生、價格公道的標準化社區老年食堂(助餐服務點)。 因地制宜采取中央廚房、社區食堂、流動餐車等形式,降低運營成本,便利老年人就餐。 支持社區助浴點、流動助浴車、入戶助浴等多種業態發展,培育一批專業化、連鎖化助浴機構。 支持家政企業開發被褥清洗、收納整理、消毒除塵等適合老年人需求的保潔服務產品。 組織和引導物業企業、零售服務商、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拓展為老服務功能,提供生活用品代購、餐飲外賣、家政預約、代收代繳、掛號取藥、精神慰藉等服務。 支持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平臺化展示,提供“菜單式”就近便捷為老服務,鼓勵“子女網上下單、老人體驗服務”。 做實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阿爾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經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篩查和健康指導。 支持醫療資源豐富的地區將部分公立醫療機構轉型為護理院、康復醫院。 公立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上門醫療服務,采取“醫療服務價格+上門服務費”方式收費。 到2025年,養老機構普遍具備醫養結合能力(能夠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或與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簽約合作)。 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互聯網+護理服務”、“互聯網+康復服務”,發展面向居家、社區和機構的智慧醫養結合服務。 重點開發適老化家電、家具、洗浴裝置、坐便器、廚房用品等日用產品以及智能輪椅、生物力學拐杖等輔助產品。 發展輔助搬運、翻身、巡檢等機器人。 發展老年人監護、防走失定位等產品。 在有條件的街道、社區,發展嵌入式康復輔助器具銷售和租賃網點,提供用品展示、預約使用、指導教學、售后維修、回收利用等服務。 規劃布局一批銀發經濟重點發展區域。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等區域,規劃布局10個左右高水平的銀發經濟產業園區。 研究建立壽險賠付責任與護理支付責任轉換機制,支持被保險人在失能時提前獲得保險金給付,用于護理費用支出。 支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發展。 加強涉老金融市場的風險管理,嚴禁金融機構誤導老年人開展風險投資。 建立常態化指導監督機制,防止欺老虐老棄老問題發生,將有能力贍養而拒不贍養老年人的違法行為納入個人社會信用記錄。 探索設立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制度。 探索開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護者“喘息服務”。 對醫療、社保、民政、金融、電信、郵政、出入境、生活繳費等高頻服務事項,設置必要的線下辦事渠道并向基層延伸。 加強身份證信息歸集和數據互聯互通,在更多領域推廣“一證通行”。 持續推進互聯網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適老化改造,優化界面交互、內容朗讀、操作提示、語音輔助等功能。 完善老齡事業發展財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籌資機制,繼續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力度。 民政部本級和地方各級政府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傾斜力度,自2022年起將不低于55%的資金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
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審慎有序探索養老服務領域資產證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