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您的老朋友——樓梯間。
當您剛入新居,
我整潔明亮,空間寬敞!
物業工作人員每天來看我,
為我掃去身上的塵土,
夸我干凈利落!
后來,
您的東西越來越多,
我快喘不過氣來了,
鄰居通過時一臉嫌棄和憤慨!
就連您的家門口、管道井
都成了儲物間!
物業工作人員幾次來勸阻,
引發了您和他們的爭吵!
他們搬走雜物,
您繼續堆放,
就像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
終于,
可怕的事情發生了!
我被燒成了廢墟,
甚至燒傷了逃生的鄰居。
鄰居重傷,
您被判決賠償,
賠償金額大的無法想象!
我是樓梯間,
是消防通道,
也是生命通道。
樓道堆放雜物,害人害己還違法!
樓道是公共消防通道,
將雜物堆放在樓道內不僅影響正常通行,
還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1、不安全
占用樓道空間的廢棄雜物多為木制品、棉織品、紙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時間久,稍遇明火極易引起火災。
社區樓道屬于日常出行通道,當發生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的時候,樓道堵塞嚴重影響他人逃生。還有一些居民在樓道放置的手推車、嬰兒車等物品,容易導致其他居民被絆倒摔傷、衣服刮破、甚至刮傷等事故。
2、不健康
雜物堆積容易滋生蚊蟲,對居住的環境衛生帶來影響;另一方面,樓道堆放雜物成為沙塵藏匿的死角,嚴重影響社區空氣質量,長此以往,將給居民的身體健康帶來危害。
3、不美觀
本來干凈整潔的樓道堆滿了雜物,影響了顏值,給他人落下社區環境臟亂差的印象。
4、不文明
樓道堆物會影響清潔人員日常的清理工作;同時對于維修人員來說,樓道雜物堆積堵塞了裝有電表、水表、網絡線路等設施設備的管道井,影響了維修人員的維護與管理。
雜物占據樓道對于120急救人員來說,也會成為障礙。在接診危重病人時,會因樓道雜物所礙,影響擔架的使用,直接威脅到患者生命。另外,很多雜物堆放易阻隔消防栓等設施,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影響救火工作的開展,后果不堪設想。
5、樓道禁止堆放雜物相關法律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章第二十八條規定:高層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當保持暢通,禁止堆放物品、鎖閉出口、設置障礙物。禁止圈占、遮擋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內堆放雜物,禁止在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章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違反此規定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樓梯通道,所有權屬于全體業主。個別業主私自將樓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雜物,明顯是化共有為私有,也是對其他業主共有權的侵害”。